今天上午我们一行四人代表工会去探望一位刚刚出院回家休养的同事,同事患的是慢性肾炎,据说比较严重,她那腊黄的脸色和无精打采的状态也似乎向我们证实了这一点。真的有些替她惋惜,三十六、七的人啊,正是生命中最好的年华,却被病魔折磨得没有了生气,我们不禁感叹;健康是福,没病当发财。
就在我们与同事闲聊的时候,同事的老公回家了,他兴奋地向我们描述着刚刚的所见所闻。原来,他的一个做生意的朋友想领养一个小孩,他刚刚陪同朋友跑了一趟福利院,没想到福利院里根本就没有小孩可领养,用他的话说是“太火暴了,就连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小孩都已经被人定了”。我以为他说的是领养四川地震灾区的孤儿,连忙问他“怎么这么快就有灾区孤儿领养了?”,他说都是本地的一些弃婴,与灾区领养无关。然后他又说出了一个让大家有些疑惑的现象——那些领养人绝大多数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物。
我们都知道,一部《收养法》已经将收养小孩这一程序规范化,合法化,不但严格控制了收养条件,更明确了收养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原因让有权有势的人物对收养趋之若鹜,情有独钟的?难道他们就比别人更有收养条件?不得而知,不得而知。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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